为加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同时确保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6月1日如期开张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专业毕业生8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本科、大专(高中起点)护理专业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人事处(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门诊楼四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专业毕业生报名表》;③身份证;④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在校成绩单。其中③、④、⑤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省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家计划内统招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省教委验证的录用花名册等。
3、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监察室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三个部分。
1、笔试:内容为护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卷面总分值的50%为笔试合格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内容为护理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时,考生需自备白色工作服(无学校标识)、护士帽、口罩等物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结束后,医院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各项成绩均相同,另加笔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对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和医院事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医院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报到后不再进行递补。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医院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取得当年执业护士资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15-66696810、88508906(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66696806、88508907(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