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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县部分事业单位2020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2-18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

为招引名校优生来滨海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县社会事业更好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我县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26个岗位,计划招聘3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研究生,并具有相应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下午3:30,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26室。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开考比例见附表,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签订协议,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决出名次)。


  2、体检、考察工作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部门单位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及入编手续,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少于3年。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寄送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866008(滨海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


  政策咨询电话:0515-89196060(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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