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2019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1-03
作者: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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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0日至2001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应届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及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能够证明个人其他能力的有关材料一并提供。
2.报名时还需如实填写《2019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3.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4.报名地点: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3号二楼多功能厅。
5.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适岗评价
组织评委按评价标准,依据考生提供的专业证明、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岗位实绩、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
(三)面试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进入体检与考察。体检与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与考察结束后,体检与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取和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因考生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根据上述程序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最低服务期一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7-83832396
监督电话:0517-83516151;0517-83516771
本公告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