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要求,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场所周边应当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关闭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动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对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查获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加强公众宣传教育,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自2月10日起,各地林草部门需每周一上午10时前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专项执法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情况统计表。目前,江西、湖南、河南、四川等地已启动本省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专项执法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草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与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在疫情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东泰天瑞(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4020431号-1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合江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9号楼1007-007 EMAIL:xuguangsen110@126.com
人力资源证: (津)人服证字【2024】第0100000923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