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1-03
作者: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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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相近或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技术资格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评审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自收自支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以报名表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drs@njmu.edu.cn,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0518-80689529 联系人:胡亮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事部门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专业试讲
1.专业试讲主要是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专业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专业试讲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上公布。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需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2235;0518-8068953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