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首份《补充工伤保险框架协议》在通辽签订,旨在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补充工伤保险是在建立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基础上,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采取政府指导、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有效降低用人单位风险负担,进一步为职工兜好底、为企业解难题。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在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障责任一次性支付停工留薪期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可替代企业承担费用比例达60%左右,减轻了已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伤待遇赔付负担,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赔不起"的问题。
通辽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赵玲表示,社保中心将持续开展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切实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为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助力通辽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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